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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能找到比特币账户吗?比特币转移警察可以检查谁?

imtoken国际版下载 2024-01-24 05:16:11

问题:: 警方能查出是谁进行了比特币转账吗?我能查到交易电脑的ip吗?我可以通过比特币地址交易记录来追踪这个人吗?我能查出比特币洗钱吗?警方能找到比特币账户吗?

回答:可以查询比特币交易的去向。所有比特币交易都将记录在比特币区块链上。您可以检查比特币的流动性以及它是从哪个钱包转移而来的。但是,你只知道你转账到了哪个钱包,你不知道这个钱包属于谁。比特币既透明又匿名。交易和流程是公开的,会被记录下来,但进行交易的人是匿名的。

特别注意:在比特币相关的网络犯罪案件中,证明比特币交易流向的证据一般围绕资金流向和网络痕迹展开。我们的律师在为比特币相关犯罪案件辩护时,需要做的是从资金中获取资金。在流动证据和网络痕迹中寻找证据存在问题。

“五截”的方法来截断比特币流的追踪。作者张宏强,禁止转载和复制

与比特币相关的网络犯罪不同于传统犯罪。他们不会在犯罪空间或犯罪现场留下可以证明其行为与本人相同的痕迹或物品。很多时候,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痕迹都是假的。从虚假痕迹中很难找到定罪确凿的证据,因为线上证据与线下证据难以对接,难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容易导致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没有罪,这就是我常说的,世界上没有真理,只有基于证据的事实的建构和解释。

我们在办理此类案件时,首先要熟悉此类案件的证据体系,并对相关证据进行分类分类。此类犯罪的证据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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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从犯的供述、前世或后世的证词。

(2)比特币钱包注册信息、地址信息、交易信息。

(3)通过电脑、手机、云端取证获取并分析的与钱包地址相关的用户信息,如邮箱名、微博账号、QQ登录ip等。

(4)交易平台的交易记录及情况说明。

(5)网络游戏充提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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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银行交易记录。

(7)微信、qq以及蝙蝠、纸飞机等海外聊天软件等聊天记录。

(8)从查获的电脑、手机、移动硬盘等硬盘中提取回收的电子数据并分析识别报告;犯罪嫌疑人控制的比特币地址和密钥以及犯罪分子的使用情况嫌疑人的交易记录用于分析交易者的虚拟地址。

(9)第三方交易平台、客户、相关移动设备、相关支付行为所用资金流向的定向电子数据。

由于该类犯罪主要在网络虚拟空间进行,取证主要以电子证据为主,与其他网络犯罪所展现的电子证据具有一定的共性,即可破坏,易篡改,而且由于是虚拟空间的犯罪,很难留下足够的痕迹和线索,网络黑行业从业者普遍具备一定的反侦察能力,比如使用tor或者吊梯发起交易,直接通过U盘。如移动存储、异地现金支付比特币交易等,网络黑行业从业者对网络和电脑的掌握程度远高于普通人,对电子证据的销毁和删除也会更加彻底,而且大部分都会涉及到原始的电子数据。此外,网络黑行业从业者普遍被抓后反抗能力更强,拒绝如实交代。这导致了比特币交易的交易行为、交易网络、资金流向证据链的很多情况。很难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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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简单谈谈我们的律师在为此类犯罪的被告人辩护时经常使用的审查证据链的想法和方法。我们在审查辩护证据时,主要考虑以下五个方面的证据能否形成证据链。

1、能否切断钱包地址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信息对应关系的证据链。首先,我们的律师需要对证据进行审查,看看我们是否可以切断钱包地址与犯罪嫌疑人身份之间的相应证据。要指控犯罪,首先要证明收到赃款的比特币账户属于犯罪嫌疑人或与犯罪嫌疑人有关。比特币的匿名性不可避免地使得难以证明收到赃款的比特币账户属于犯罪嫌疑人。 在李某等人开设在线赌场的情况下,玩家在游戏中只能使用比特币或以太坊进行投注。玩家下注时需要将比特币或以太币转入Keying Cola的钱包地址。根据记者提供的收款地址,4个比特币钱包地址被确定为收赌资金的账户,但最终由于证据问题,比特币钱包的匿名性无法破解,最终只一个比特币账户被确定为用于收集赌博资金的账户。

2、能否切断钱包地址与犯罪嫌疑人IP地址与设备MAC地址对应的证据链?我们需要把握通过三角剖分或目标流量检测获得的源IP地址证据的局限性,并注意在使用tor和vpn的情况下IP地址的证据缺陷和关联问题。另外,在信息网络犯罪中,当犯罪行为与被锁定的IP地址相关联时,仅表明:首先,犯罪行为与真实地址建立了可能的关联,但并不意味着必然的关联。如果存在使用随机分配IP地址等情况,则无法在犯罪行为与被锁定IP地址的实际位置之间得出必要的关联。其次,即使建立了上述关系,也不能直接建立实际位置与演员之间的关系。即,仍然需要确定实际位置与犯罪者之间必要的相关性,从而最终确定犯罪者与网络犯罪之间的相关性。要知道,仅凭钱包地址,很难确定登录IP,仅凭IP地址并不能直接建立实际位置与作案者的关系,更不可能简单地认定作案。被判刑者多有其他证据佐证,如自己的供述,或手机、电脑等硬盘中的数据、网络日志、缓存日志等痕迹、QQ登录信息、发帖信息等信息。

3、能否切断比特币交易过程与其他网络信息和犯罪嫌疑人网络踪迹对应或关联的证据链。比特币只是半匿名的,协议不知道交易方的真实姓名,但通过各种方式,交易信息仍然可以与真实的人联系起来。在很多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并不是因为比特币钱包地址与真实身份有对应关系,而是因为比特币交易过程中留下的各种网络痕迹是通过取证分析和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产生的。为了相关,我们的律师在辩护时要注意审查这些网络痕迹和取证的合法性。例如,在一个案例中,冯因向诈骗团伙出售比特币而被捕。被捕后,他非常不解自己利用公共WiFi进行比特币交易,并进行了一系列增强匿名性的操作,如挂梯交易、多次更换钱包地址、使用网络游戏充值再提现等. 为什么你还找他?其实这是很多币圈人都会遇到的困惑。在本案中,冯虽然使用公共 WiFi 进行交易,但他笔记本电脑上的 Dropbox 应用程序将他连接到公司的服务器,因此他的 IP 地址与本案中的 Dropbox 帐户相同。在公司的服务器日志中,我们还应该注意一个情况,即使嫌疑人没有访问任何个人网站,电脑中存储的cookie信息也可以与之前浏览历史的cookie信息相关联。

4、是否能切断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形成对应关系或联系的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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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变现过程中的资金流向是破案的关键证据。很多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是因为在变现过程中找到了证据而被抓获的。切断资金流的相关证据是我们可以胜诉撤诉,不起诉或不起诉。罪的关键部分。

我们要注意的是,在很多情况下,比特币的变现都有反调查的方法,比如通过海外地下钱庄或赌场套现,或线下现金交易,或混币或秘密交易。 互联网上,资金流向很难查。去年我在河南办过一个案子。李先生在QQ上搜索QQ群“电信洗钱”和“职业洗白”,加入群,并在群中发信息提供洗钱服务,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供洗钱服务。他们大量购买银行卡黑卡提供给诈骗团伙,然后通过火币网将银行卡里的钱全部买走,再通过线下现金交易将比特币卖给他人,再将币卖掉。获得的现金从佣金中扣除,然后交给诈骗团伙。为了逃避调查,他们使用线下现金交易比特币,这增加了他们的匿名性。因此,操作比特币的罪魁祸首的身份只知道微信的名字,身份尚未确认,涉案金额也无法查明。

在涉及比特币的网络犯罪中,由于比特币的匿名性和黑行业从业者具备一定的反侦察能力,黑卡、地下钱庄、赌博网站或混币,在暗网上很难形成通向犯罪嫌疑人的证据链。在我 2017 年处理的一起在线欺诈案件中,他们用所有客户的存款从海外网站购买比特币。 ,公安机关认定的涉案金额超过2000万,但在我们的辩护过程中,我们发现2000万以上的造假金额中,很大一部分无法形成流动的证据链。资金。最终,检察院在起诉中认定,该案涉案金额改为700万余万元。在我处理的网络犯罪案件中,减少最多的是浙江的一个案件。造假金额从最开始的1.9亿减少到1.2亿,足足减少约7000万。

我们的律师专注于审查网络犯罪案件:

(1)赃款流入的银行卡是否为犯罪嫌疑人所有或持有。在赃款流通过程中注意那些黑卡的问题,看这些黑卡是否为犯罪嫌疑人所持?是的,需要审查证据,看是否有扣押黑卡的证据;还要注意付款人的证据,付款人是否是否已被抓获,是否有证据证明付款人与犯罪嫌疑人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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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付宝、网银或其他网络支付账户是否为犯罪嫌疑人所持有和操作,很多情况下,非法资金会流入支付宝等多个网络支付账户还有网上银行,我们律师办案的时候赠送比特币会查到么,要重点审查是否有证据证明这些账户是犯罪嫌疑人拥有或者经营的。他们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流入了网络赌博平台,证明这5个支付宝账户是王某操作的,那么公安机关为什么要抓捕王某?原因是互联网安全调查组分析了登录IP地址痕迹在五个支付宝账号中,找到王的QQ号、邮箱和支付宝账号,IP轨迹在不同时间点与这五个支付宝账号多次匹配,所以s证明涉案5个支付宝账户的用户是王某。这一点需要我们律师注意,也就是IP轨迹的匹配,很多时候这个问题在互联网上总会出现。我们的律师要注意的是,根据多个支付账户的IP地址轨迹重合,推定一个人是犯罪嫌疑人。在(VPN)的情况下,同一公共网络中的多台计算机的IP地址是相同的。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可以确认,则可以切断资金流向的证据。

5、“人案关联”的证据链能否断掉。即断绝犯罪嫌疑人与共犯的联系证据。

涉及比特币的犯罪都表现出黑色产业链的特征。嫌疑人和同谋一般互不认识,可能只是网友,甚至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在网络犯罪中,行为者之间的故意交流形式多样化,交流主体虚拟化,共同行为模糊化。有时很难形成指向某个犯罪嫌疑人的证据链。很多时候,公安机关只抓捕黑色产业链某一环节的犯罪嫌疑人,从这些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身上,就能找到证据指向其他环节的人。这就是我所说的指向网络犯罪的“人对人”证据。

随着网络犯罪从业人员反侦察能力的提高,公安机关在取证时越来越难以找到“人传人”的证据链。去年我在湖北荆州和河南周口处理的案件中,犯罪团伙分别使用蝙蝠聊天软件和台湾的聊天软件whatsapp。这些聊天软件是端到端加密的,不会在服务器上留下任何痕迹。他们直接用ID登录,不需要绑定任何身份信息。它们非常安全和私密,可以立即查看信息。销毁、双向撤消、删除聊天消息都为我们切断“人传人”的证据链提供了条件和可能。

我们的律师在办案时需要对证据中的聊天记录、转接记录、通话记录等进行审核,看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们有预谋的关联关系,力求断绝关系。 “人对人”证据链。

要特别注意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从犯的供述。如上所述,由于比特币的匿名性和电子取证的难度,要获得涉嫌犯罪的完整证据链更加困难。 ,在很多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是非常重要的,很多情况下的突破口就是通过供述。要审查犯罪嫌疑人自己供述的稳定性,与其他共犯供述的一致性,哪里有矛盾。当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被重复或撤销时,如何接受和质证的问题是我们必须办案。是时候掌握了。

比特币相关网络犯罪案件涉及技术问题多,取证难度大。往往难以找到充分的证据,证据难以信任赠送比特币会查到么,犯罪的客观事实,特别是涉案金额难以确定,犯罪的主观举证困难,从犯关系松散。犯罪定性差异大等新问题难以发现,迫切需要律师提高法律和技术素养,加强研究。无罪释放或辩护无罪。